种苗质量抽检小组采取随机确定抽查对象、随机选取造林地块、随机选取造林树种的方式,依据造林作业设计与各市、县(区)林草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共同到造林地,测量造林苗木相关指标、记录数据,并判定苗木质量。在室内查看造林苗木档案是否齐全以及存在的问题,并出具现场抽查意见书。
种苗质量抽检小组指出各市、县(区)在造林设计、监管和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要求各市、县(区)林草主管部门、造林单位、造林施工供苗单位立即整改,对触犯《种子法》相关规定,使用低于设计标准的造林种苗,相关林草主管部门要启动行政处罚程序,严惩假冒伪劣等违反《种子法》行为,以达到引导造林种苗供应单位严把造林苗木质量关,提高造林成效的目的。
种苗质量抽检小组还强调,各市、县(区)要加大《种子法》宣传,严格按照要求在造林作业设计中设计良种和乡土树种,对造林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建立健全造林苗木“三证一签”等档案,严格执行《种子法》等相关规定,为宁夏国土绿化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