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进口越南苗木企业进口前否要案?
引种单位或代理进口单位须向所在地隶属海关办理备案手续。
进境苗木在进境前需获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海关总署签发)、《引进种子、 苗木审批单》(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签发)或《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和其它繁殖材料检疫审批单》(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签发)
二、越南苗木进口由谁申报?
引种单位、个人或其代理人都可进行申报。
三、进口申报要准备哪些材料?
(1 )《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仅针对需要海关总署审批的繁殖材料,如禁止进境的特许审批种子苗木)或《引进种子、苗木审批单》/《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和其它植物繁殖材料审批单》, 如申报为转基因的,还需提供《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
( 2 )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植物检疫部门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产地证书、贸易合同或信用证、发票以(及其它必要的单证。
四、进口越南苗木应遵循哪些法律法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进境植物繁殖材料检疫管理办法》( 署令[ 2018 ] 240号)
《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 署令[ 2018 ] 24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录》
五、进口越南苗木是否要指定监管场地?
进境种苗必须从海关总署公布的具有指定监管场地的口岸入境。
六进口越南苗木清关全流程是怎样的?
进境(进境转关)→系统核销-→入境申报-→布控指令-→派单查验- + 正常放行
七、进口越南苗木是否需要海关进行现场查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录》、双边政府间植物检疫协定协议和备忘录中订明的禁止传带的有害生物、检疫审批或许可证规定及贸易合同(信用证)约定的禁止传带的其它有害生物,以及其他检疫要求,确定检疫方案。
八、以进口苗木查验为例,检疫不合格怎么办?
(1 )检出土壤(已办理特许审批的带土苗木除外) ,作退运或销毁处理。
( 2 )检出检疫性有害生物,或经风险评估具有检疫意义的其它有害生物,按照以下方法处理:
有有效处理方法的,海关监督实施检疫处理。
无有效除害处理方法的,作退运或销毁处理。
需对外索赔的,收货人向海关申请出具《植物检疫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