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筛选,大部分柳树品种被淘汰。剩余的试验苗木也老化、干稍,面临着死亡,到了苗木更新的茬口。从去年开始,河北各地也陆续开展了耕地“两非”整治,刘先生租的苗圃地属基本农田,按照政策要求,基本农田是不能栽植苗木的。
去年底,刘先生向农场领导咨询,问苗圃地种树还是种粮。对方说县里传达了上级文件,在基本农田上不要种树,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随后刘先生向农场提交了种树土地改种农作物的申请报告,计划把剩余的苗木砍掉轮作,先种植农作物,如果政策允许的话再选育、种植苗木。农场一直未回复。
今年春天,刘先生把剩余的试验柳树砍掉了,由于疫情管控,到5月,地里才种上农作物。不久前,刘先生突然接到法院传票,农场要解除合同,理由是土地用途改变了。因为按照合同约定,土地不种植苗木就是刘先生违约。
适宜种植苗木的土地越来越不好找
刘先生很憋屈,在当前的耕地政策下,遵守合同约定继续种植苗木违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中已明确要求,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
但如果种植农作物,农场又不表态,按原合同刘先生是违约的,农场可解除合同。刘先生说,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只有荒废土地,但按照合同约定也不能撂荒。
之前业内也发生过类似的合同纠纷,法院经审理的结果是: 如果所发包、承包的土地属于基本农田,违反了《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的规定,合同是无效的。
刘先生说,合同是多年前签的,当时很多地方都这么做,一些县市还拿钱补贴流转土地(有些是基本农田)种植苗木。他砍掉将枯死的树是一种正常的生产行为,种粮也响应了政策,不知道为何会上了被告席。
据《中国花卉报》记者了解,尽管经过多次修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关于“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的规定是一直都有的。但苗木行业内,租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并签了合同的也不少,而且合同期限一般比较长,也算是在特定时期遗留的问题。
苗木做的亭子
刘先生现在很苦恼,不知道怎么处理。因为苗圃地设施投入较大,地里还有不少苗木,现在又很难租到新的种植苗木的土地,如果农场不能按原合同续租的话,公司将会遭遇较大的损失和面临发展的困难。你如果也遇到类似的问题,或者有好的处理方法、建议,欢迎在留言区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