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7苗木网2011年7月29日讯: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森林法和大连市林地管理条例执法检查,要求推广先进造林模式确保成活率
7月2627日,大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怀忠民,副主任张中、张继先、孙世超、姚家凯、钱忠杰、陈利民,秘书长刘文健及部分委员、市人大代表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大连市贯彻实施森林法和大连市林地管理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组强调,造林绿化是一项关系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工程,也是一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必需深入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切实巩固国家森林乡村建设效果,继续实施大规模造林绿化,不时加大森林管护力度,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林业产品服务,发明更优美的生态宜居环境。市委常委、长兴岛临港工业区管委会主任金程,副市长孙广田陪同检查。
26日下午,副市长孙广田向执法检查组作了贯彻实施森林法和大连市林地管理条例的演讲。说,市政府高度重视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工作。本市先后荣获“全国造林工作先进市”全国海防林建设先进单位”辽宁省林业工作先进市”辽宁省绿化模范市”生态中国乡村奖”等荣誉称号,今年6月18日被授予“国家森林乡村”称号。目前,全市林业用地面积50.6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41.5%林木绿化率达42.99%
执法检查组利用一天时间,分成四个小组,深入到市内四区、北三市、旅顺口区、金州新区、普湾新区及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全面检查了市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基本情况。执法检查组实地查看了乡镇、海防林、山湖湿地、道路两侧、公园、广场、苗圃等绿化工程,检查了林权制度改革、森林防火、病虫害测报以及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等情况。检查组充沛肯定市政府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建设绿色大连所取得的显著成果,同时针对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存在主要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要求市各级政府从贯彻中央建设生态文明战略决策和落实市委提出的建设富庶美丽文明现代化国际乡村目标的高度,深刻认识造林绿化工作的重大意义。要认真总结创立国家森林乡村的基本经验,推广先进造林模式,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增强林业发展活力。要依照全域城市化的要求,搞好全市造林绿化的久远规划,统筹协调城乡造林,科学造林,既注重风景林建设,又注重生态林建设。树种选择、栽种时机等方面做到因地因树制宜,确保成活率,同时加强苗圃地建设,努力提高我市种苗的自给力。要切实加强林地管护工作,加大投入,建立健全护林体系,完善执法责任制,空虚执法力量,加强重点林区维护,扎实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病虫害防治工作,严惩破坏林地等违法行为,形成严格执法,依法造林、治林、管林的长效工作机制。要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积极拓宽宣传途径,增强全民义务植树意识,提高全社会依法造林、护林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营造林业健康科学发展的法制环境。
森林覆盖率:有林地面积占土地面积的百分比。反映一个国家和地区森林资源的丰富水平及绿化程度。
林木绿化率:衡量一个行政区域林木绿化状况的经济技术指标。有林地面积、灌木林地面积(包括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地和其他灌木林面积)农田林网以及四旁(村旁、路旁、水旁、宅旁)林木的覆盖面积之和,占土地面积百分比。 红玫瑰花语